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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驴肉添加“硝”售卖 定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定兴在线 2015-11-2 12:23:40 阅读 2672
  保定定兴县人民检察院29日透露,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许某某、张某某提起公诉。

  据介绍,自2013年开始,许某某、张某某夫妻二人经营驴肉馆,在煮肉过程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亚硝酸盐。相关部门从现场查获的驴肉中检验出亚硝酸盐含量为8.0mg/Kg,许某某、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重危害了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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