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在线 • 2021-2-19 18:12:51 • 阅读 2523
“真没想到,能在腊月二十九领到工资,这次可以踏踏实实地过大年了。谢谢定兴法院!谢谢执行法官!”2月10日上午,当15名农民工兄弟领到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的执行案款后,个个笑逐颜开,也体会到了浓浓的司法温度。
2017年春,原告张某某、卢某某等15人到被告潘某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做工,因劳动报酬未能及时付清,原告方将被告诉至定兴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出具了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原告方于 2021年1月12日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院及时进行了网上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人家住河南省,执行干警通过电话与其联系,做释法明理工作,指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思想得到转变,答应尽快筹集欠款。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一直采取“紧跟动态”,每天询问进展情况。2月10日早上7点多钟,被执行人终于将执行款全部筹齐。
2020年以来,定兴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把实际执行到位率做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具体行动,针对涉及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抚养费、涉农等关乎民生的案件,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力度,强化执行强制措施和失信联合惩戒,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定兴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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