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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定兴在线 2015-11-30 16:44:24 阅读 2893
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省气象台会商意见,按照省有关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29日0时起,将我县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级别提升至橙色(二级),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届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城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不含周六日)(责任单位:公安局)。

2、工业企业减排30%,城区内未治理的工业燃煤锅炉停产,餐饮行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全部停止营业(责任单位:环保局)。

3、城区内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大气、民生项目除外)(责任单位:住建局)。

4、搞好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

请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请将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科(政府大楼136房间)。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8日

来源:定兴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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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在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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